“清风”遭遇商标侵权, 金红叶纸业商标维权胜诉
一品标局讯 “清风”遭遇商标侵权,金红叶纸业集团起诉苏州某日用品公司侵害其注册商标专用权进行商标维权。近日,昆山法院审理了此案,并依法支持了原告金红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诉请。那么案件的情况究竟是什么样的呢?
金红叶纸业(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于1999年9月21日注册了“清风”的中文商标,于2010年3月7日核准了注册 商标后,金红叶纸业(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变更公司名称为金红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所生产的“清风”系列生活用纸获得江苏省名牌产品证书,“清风”牌“绿茶茉香”系列的面巾抽纸、纸手帕、卷纸在全国的生活用纸市场拥有较高的占有率及荣誉度。
然而,苏州某日用品公司于2014年10月就“清夙”商标申请注册,在未注册成功的情况下便在其生产的面巾抽纸上使用 与 “清风”商标近似的标识。金红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认为苏州某日用品公司生产、销售的“清夙”、“优清夙”牌面巾抽纸与其公司对应产品的 、 商标非常近似,极易造成消费者的混淆与误购,侵害了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故被告应当承担停止商标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清夙”、“优清凤”牌抽纸在产品的显著位置使用了“清夙”、“优清凤”商标标识,在客观上容易使消费者产生混淆与误认,导致消费者误以为是“清风”牌抽纸。因此, “清风”商标 标识与涉案 “清夙”、“优清凤”商标构成近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依法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一审法院综合考虑涉案商标的知名度、被告侵权行为的性质、持续时间、生产规模以及原告为制止侵权所支出的合理费用等因素酌情确定赔偿数额为100000元。被告不服上诉,最终经二审后双方达成调解。金红叶纸业(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胜诉。
【不玩虚的,天天315】 世界上不会有第二个我,也不会有第二个一样的商标。 商标注册/版权保护就上一品标局,保护你的独一无二。
以上内容来自一品标局 (http://www1.epbiao.com/) 整理报道。一品标局是中国领先的知识产权服务型网站。致力为您的商标提供全节点管家式服务。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一站式的商标注册、商标转让、版权登记等服务。如果你有关于商标“撤三”的问题,欢迎免费咨询!一品标局,为您的知识产权保驾护航!让你的品牌更有保障!
- 商标查询
- 版权查询
便捷链接: 商标查询 商标注册 版权登记 专利申请 海外商标注册 商标交易
本文来源:中国商标网 - “清风”遭遇商标侵权, 金红叶纸业商标维权胜诉
版权说明:上述为转载或编者观点,不代表一品知识产权意见,不承当任何法律责任